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杨建垒律师 【团队介绍】杨建垒专业拆迁律师团是由北京中闻律师事务所(ALB2017年度“亚洲50强律所”,2017-2019年度北京市市级行政单位法律定点服务政府采购单位)资深专业拆迁律师和外部高级顾问强强联合组建... 详细>>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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律师姓名:杨建垒律师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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强拆维权

拆迁维权的注意事项都有哪些

实践中,在征地拆迁发生后,当事人常常会有下列两种错误做法:

  1. (1)认为自己无法和政府抗争,不敢表达自己的想法和意愿,不愿争取合理补偿,即使补偿金额不合理也忍气吞声,默默接受;

  2. (2)对征收决定有异议、不满补偿标准时,收到政府文件,就当面撕毁,或者拒绝签收。以为自己不接受、不签收就不对自己生效。

首先,当事人消极对待就丧失了为自己争取合理补偿的机会。本律师在此建议大家,在征地拆迁开始后,一定要积极和征收部门、拆迁方进行协商,就补偿方式、补偿金额等事项进行谈判,如果双方能够达成一致意见,无疑是最好的结果。即使不能通过谈判解决问题,我们也还有其他维权途径,千万不要自己放弃维权的机会。

其次,撕毁或者不签收政府文件是不能解决问题的,这不是有效的表达异议的方式,如果不及时提起复议或诉讼,可能错过诉讼时效,导致后续维权无门;再者拆迁工作人员经验丰富,手段之多超出我们的想象,防不胜防,单纯拖延时间也并不能真正解决问题。

因此,遇到征地拆迁,被拆迁人的正确做法是,先和政府进行协商谈判,如果双方能达成一致意见,就将具体补偿事项细化为协议条款,在协议内容完整、表述明确的情况下,双方签字盖章,互留底本。如果无法达成协议,务必要及时针对补偿决定、征收决定等政府文件,或是其他的政府拆迁行为启动法律程序,通过司法程序维权。

不信法律,不相信民能告官实践中,很多当事人会存在这种想法:政府早已和法院串通一气,法院不可能支持自己的诉讼请求,打官司的话自己必输无疑,不过是白白浪费律师费。在这种思想的影响之下,当事人面临征地拆迁的赔偿问题时,往往就直接放弃了法律维权这一重要途径。

不可否认,目前我国行政诉讼中确实存在立案难、胜诉难等一系列问题,也不排除行政机关对法院的司法工作进行了一定程度的干扰。

但是,“民告官”是《行政诉讼法》赋予我们的的权利,我国也一直在尝试通过完善法律等途径来解决这一问题,也就是说,通过司法途径争取合理补偿的方式是受到法律保护的。

此外,诉讼也好,上访也罢,我们的目的都是为了获得合理补偿。因此,官司是赢是输不是最重要的,如果通过诉讼手段提高了补偿标准,诉讼目的也就达到了。因此,当事人千万不要因为“官官相护”这种固有思想就放弃法律维权的道路,无故丧失能够获得合理赔偿的有利机会。

盲目相信上访实践中,还有部分当事人盲目相信“信访”,尽管不少访民都抱怨上访就是踢皮球,根本解决不了问题,却还是有人将信访当作最信任的维权途径,遇到事情就想上访。

各位当事人一定要明白:信访局、信访办这类机构只是一个接待部门,它的主要工作职责是受理、交办、转送信访人提出的信访事项,更多的作用体现在对信访事项的协调、督查方面,对信访事项往往无权直接处理。绝大多数情况下,当事人信访之后,最终还是要走司法程序维权。甚至还有不少当事人因为将所有精力和希望都寄于信访之上,几年之后,事情没有解决,当事人再想走司法途径维权,才发现诉讼时效已经过了,一时间竟不知如何才好。

事实上,信访最多只能起到辅助的推动作用,如果确有上访必要,相信您委托的律师一定会给您具体的建议。

因此,在维权过程中,各位当事人还是要相信自己的律师,听从律师建议,将重心放在诉讼和谈判上,通过和律师的精诚合作来争取属于自己的合理补偿。

盲目相信媒体曝光此外,随着互联网的发展,通过媒体曝光,事情很快就会在网上发酵,影响力十分广,似乎能够给相关部门造成很大的舆论压力,敦促他们解决问题。

但是实践中要想通过媒体曝光解决问题却远没有想象的这么轻松。一来,媒体选取新闻素材追求实效性、新颖性、舆论性,对于当事人来说征地拆迁的补偿问题是关乎生存的大事,但是对于媒体来说可能并没有什么新闻价值,因而不愿报道。二来,实践中很多情况是主流媒体当事人够不上,当地媒体不敢报道,小众媒体即使愿意报道也没有多大效果。

况且,即使通过媒体报道造成一定的舆论压力,如果政府部门不买账,我们也无可无奈何。毕竟这也也只是促使事情解决的一种辅助手段,是没有任何法律效力的。

当然,媒体曝光也是一种解决途径,当事人完全可以将此作为一种辅助手段,但是切记不要将所有希望都寄托在媒体曝光上,更不要因此忽视了谈判、诉讼,毕竟这才是能真正解决问题的途径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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